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网站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15/12/1 阅读次数:7868
开行鲁发〔2015〕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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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风险防控和奖励引导作用,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6号)、《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和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的指导意见》(开行规章〔201558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山东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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