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网站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15/7/1 阅读次数:8172
鲁财教〔201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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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教育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为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政策调整和工作需要,我们对2010年制定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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