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网站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11/12/1 阅读次数: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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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教育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1196号),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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