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将我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检查等信息公开如下:
一、登记信息情况
1.单位名称: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宗旨和业务范围: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推动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对市县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住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
4.法定代表人:林燕
5.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6.开办资金:158.75万元
7.举办单位:省教育厅
8.资质许可:无
二、人员编制数:15
三、从业人数:9
四、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健全资助工作体系。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继续对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重点资助,同时增加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特殊困难学生,并予以重点资助。提高助学贷款额度,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7.59万人,发放金额15.73亿元。
2.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精准资助。精准确定资助对象,与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等部门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定期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等10余类特殊困难学生数据进行对比,通过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下发给各市、县、学校,指导各地各校精准识别特困学生,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项资助政策。精准核定经费预算,指导各地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近年来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等因素,重新核定各教育阶段资助比例,体现合理差异,避免“一刀切”。精准发放资助资金,将学生资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大力推行社保卡发放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3.大力开展各项资助活动,切实发挥资助育人成效。丰富宣传形式,召开“学生资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新闻通气会,设计制作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展板,印发《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资助政策,解除后顾之忧。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开展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编印《扶贫扶志 助学铸人——山东省学生资助育人成果集》,展示100名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以及“励志之星”“爱心之星”优秀学生风采,提升资助育人水平。
4.加强资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资助工作执行力。开展资助工作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高校学生资助等专题视频培训,强化资助工作规范标准化培训,提升资助人员专业化水平。联合省教育院设立“十四五”教育规划学生资助专项课题,加强资助理论研究,指导工作实践,提升资助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2021年,山东省教育厅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学生资助中心与厅机关合署办公,享受同等待遇。
(三)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无
(四)涉及诉讼情况:无
(五)社会举报投诉情况:无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无
(七)经费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度收入3115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527.73万元;本年度支出311599.1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0.97万元,无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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