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大幅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即日起至10月22日,2021年度贷款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线提交贷款提额申请,无需返回生源地县区现场重签合同。
山东省自2008年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来,业务覆盖全省所有县区,已经累计发放贷款127.02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3.1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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