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级财政大幅增加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高等学校统筹利用学费收入、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方式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研究生,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结合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负责落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级财政对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 邮编:250011 联系电话:0531-51793720 邮箱:sdzizhu@163.com
版权所有: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鲁ICP备09068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