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免保教费政策的幼儿园
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免保教费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非建档立卡的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免保教费资助标准
免除保教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各市、县(市、区)免保教费政策范围宽于或标准高于本办法的可继续执行。
◆免保教费申请、审批程序
①学年申请和评审;
②学年初,幼儿家长根据本细则规定的免保教费范围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
③幼儿园对申请幼儿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保教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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