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将我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检查等信息公开如下:
一、登记信息情况
1.单位名称: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宗旨和业务范围:与有关银行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制定贷款操作管理的具体办法;根据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计划,接受、审核高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校贷款申请额度;统一管理省财政拨付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协助经办银行监督、管理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等;承担全省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全省各类学校资助信息的统计工作。
3.住所:济南市佛山苑小区411号
4.法定代表人:马希军
5.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6.开办资金:577.55万元
7.举办单位:省教育厅
8.资质许可:无
二、人员编制数:11
三、从业人数:10
四、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资金再创新高。2017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覆盖面,各级财政共安排学生资助资金56.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45%;资助学生1150.6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18%。
2.完善精准资助机制,提高精准资助水平。一是出台《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完善认定方法,改进认定方式,尤其注重在认定过程中保护好学生隐私。二是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对接省扶贫办和相关部门,建立全省上下协调联动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准机制。2017年,全省共核准并资助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68万人,投入资金4.04亿元。
3.规范资助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组织各市、各高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组织了8个检查组分赴全省16市和部分县开展了落实情况检查,并召开总结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全省通报。
4.建设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化体系,打造资助标准山东模式。组织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专家,依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的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用标准化语言梳理编写各类资助政策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及评价标准。
5.全面推行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优化业务流程。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动全省(含青岛)156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试点工作。实现办贷无纸化,合同电子化,优化助学贷款业务流程,缩短学生办理贷款的时间,提高贷款合同签订工作效率,降低贷款管理成本,平均贷款办理用时从原来的15-20分钟缩短到3-5分钟,节约时间70%-80%。山东新闻联播以《贷款更方便,资助全覆盖---山东十年资助学生1.1亿人次》为题作了报道。
6.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一是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十周年系列活动。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十周年发布会,认真总结宣传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政策和取得的成就。山东新闻联播以《山东十年资助学生1亿人次,投入资金323亿元》为题作了报道;录制《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周年宣传片》;编印《山东省学生资助2007-2016发展报告》;结集出版《跨越——2007至2016年山东省学生资助成果集》。二是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改版“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开设“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设计启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志,定期发布最新资助政策和资助动态,构建从省到市、县、学校,从上星卫视、党报党刊到各类新媒体的立体化宣传网络。
(二)绩效和受奖惩情况:2017年,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中,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评为优秀等次,排名居全国第6位;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先进集体。
(三)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无
(四)涉及诉讼情况:无
(五)社会举报投诉情况:无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无
(七)经费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1.45万元;本年度收入163728.43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63698.73万元;本年度支出163795.05万元,其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5.17万元,无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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