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25号文件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4〕3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省定贫困户在读师范类大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在我省高校就读师范类专业、属省定7000个省、市、县三级共同扶持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入学新生,学校要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对在读大学生,要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学费减免,所需资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经费中解决,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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