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定贫困户在读师范类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网站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15/4/1 阅读次数:6685
鲁教财函〔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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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25号文件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43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省定贫困户在读师范类大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在我省高校就读师范类专业、属省定7000个省、市、县三级共同扶持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入学新生,学校要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对在读大学生,要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学费减免,所需资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经费中解决,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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