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随机检查制度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网站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14/9/1 阅读次数:6891
鲁学助(201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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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省属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成效,决定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随机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抽查各专业在校生人数,看是否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财政资金问题;检查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程序,看助学金发放过程是否规范;检查学校资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提取、使用情况,看是否足额提取、足额发放;检查学校资助机构、资助制度建设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看学校对资助工作重视程度。

二、检查方式

随机检查,分级实施。根据学校隶属关系,省资助中心重点检查省属学校,市资助中心重点检查市属学校,县(市、区)资助中心重点检查县级学校。各级资助中心每年对所属学校的随机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三、组织实施

级资助中心每季度均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学校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方法参见附件1) 。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学校下达《山东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2)。

每季度末,市、县(市、区)资助中心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填写《山东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市资助中心统一报送省资助中心。

省资助中心将对各市、县(市、区)资助中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计入学生资助绩效考评成绩。

 

 

附件: 1. 山东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检查规程(略)

2. 山东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问题整改通知单(略)

3. 山东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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