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5/25 阅读次数:3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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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属院校:

教育部、财政部将2017年定为“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为配合开展好该项活动,全面加强和规范我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研究制定活动开展方案,抓好贯彻落实,认真查摆各类问题,及时纠正,认真整改,于6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指定地址和电子邮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于7月底前对各市、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在全省通报检查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教育厅,李绍峰,(053181676751;省财政厅,张宁,(053182669741。电子邮箱:sdzizhu000@163.com。邮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1013房间。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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